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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出台新政:购房主体、数量不受户籍限制,首套房首付最低二成

时间:2010-12-5 17:23:32  作者:娱乐   来源:时尚  查看:  评论:0
内容摘要:新京报讯 记者徐倩)5月19日,据银川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前联合发改委等六部门印发了《关于促进银川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其中提到,在银川购

新京报讯 (记者徐倩)5月19日,银川据银川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出台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前联合发改委等六部门印发了《关于促进银川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新政限制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其中提到,购房在银川购房个人,主体购房数量和购房主体不受户籍限制。数量首套

《实施意见》明确,不受银川市内签订的户籍商品房买卖合同转让期限不做限制;个人通过商业银行和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至20%,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至3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房首付最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低成,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银川

同时,出台此次政策调整将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新政限制放开异地贷款宁夏区域限制,购房调整为扩大至全国范围,主体允许全国范围内缴存公积金职工在银川市内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实施意见》也对开发商前期资金使用约束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松绑,将土地竞拍保证金最低比例下调至挂牌起始价的50%。鼓励金融机构对受困企业贷款展期、续贷。

此外,《实施意见》还调整了预售资金拨付条件。工程施工至首层室内地坪标高时,拨付重点监管资金的20%,完成外立面装饰的拨付重点监管资金的85%;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后资金拨付比例由90%提高至95%。

据悉,《实施意见》出台后,银川市2021年出台的加强版“银八条”随即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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